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7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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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人木业(莆田)有限公司生活区宿舍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1.77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7-09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1-07-29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郑先生 |
联系电话 | 13509334131 |
地址 | 莆田市秀屿区东桥镇木材加工区 |
发布机构 | 福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一、项目简介
1.租赁标的
莆田市秀屿区东桥镇木材加工区福人木业(莆田)有限公司生活区内的宿舍楼(6#单人间两间、四人间四间、1#套房一套)。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租金、
6号楼职工宿舍单人间两间(6401、6403室)、四人间四间(6404、6405、6406、6408室),每室建筑面积38.85平方米,每间月租金底价为人民币700元(大写:人民币柒佰元整);1号楼1303室的两室一厅套房一套,每套建筑面积87.36平方米,每套月租金底价为人民币 17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元整)。
3.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月结算。承租方应在每月10日前将当月租金以电汇或现金付给出租方,出租方收到租金后,应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承租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出租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四向承租方加收违约金;若逾期30天不交房租,出租方有权收回所出租房产的使用权。
4.租赁期限及保证金
自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 日止。合同期拟定为3年,第二年和第三年租金按5%递增。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177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柒仟柒佰元整)(押2交1)。履约保证金缴纳后合同生效。
5.租赁用途
承租方应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作为居住使用,若违约本公司将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其保证金。
6.风险提示
原承租单位租期至2021年8月31日,同等条件下具有
优先权。
二、承租方条件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福人木业(莆田)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办理报名、领取标书等竞租登记手续。
三、竞价方式
投标竞价,价高者得。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竞标文件以密封形式于7月29日前送达福人木业(莆田)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五、联系人:郑清林
联系电话:13509334131
一、项目简介
1.租赁标的
莆田市秀屿区东桥镇木材加工区福人木业(莆田)有限公司生活区内的宿舍楼(6#单人间两间、四人间四间、1#套房一套)。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租金、
6号楼职工宿舍单人间两间(6401、6403室)、四人间四间(6404、6405、6406、6408室),每室建筑面积38.85平方米,每间月租金底价为人民币700元(大写:人民币柒佰元整);1号楼1303室的两室一厅套房一套,每套建筑面积87.36平方米,每套月租金底价为人民币 17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元整)。
3.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月结算。承租方应在每月10日前将当月租金以电汇或现金付给出租方,出租方收到租金后,应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承租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出租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四向承租方加收违约金;若逾期30天不交房租,出租方有权收回所出租房产的使用权。
4.租赁期限及保证金
自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 日止。合同期拟定为3年,第二年和第三年租金按5%递增。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177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柒仟柒佰元整)(押2交1)。履约保证金缴纳后合同生效。
5.租赁用途
承租方应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作为居住使用,若违约本公司将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其保证金。
6.风险提示
原承租单位租期至2021年8月31日,同等条件下具有
优先权。
二、承租方条件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福人木业(莆田)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办理报名、领取标书等竞租登记手续。
三、竞价方式
投标竞价,价高者得。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竞标文件以密封形式于7月29日前送达福人木业(莆田)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五、联系人:郑清林
联系电话:13509334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