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9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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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人家居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关于剩余厂房对外征集意向承租方的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04-15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2-05-09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魏伦 |
联系电话 | 18259121868 |
地址 | 四川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同心路123号 |
发布机构 | 福建福人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
福人家居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关于剩余厂房对外征集意向承租方的公告
福人家居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对外招租,现拟将位于成都市崇州市经济开发区同心路123号厂房3850平方米以自行组织公开征集意向承租方的方式对外招租。为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向社会进行公开征集意向承租方,欢迎国内合格意向人对项目进行密封投送承租意向书。
一、租赁物基本情况及用途
(一)基本情况
租赁物位于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同心路123号,产权属于成都居家生活造纸有限责任公司,福人家居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人成都家居)于2021年9月1日承租。拟对外租赁物为:位于厂房南侧11号门、12号门所对应车间区域,面积约3850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对外租赁区域只能用于非易燃易爆物品存储,不得转租。
二、租赁底价:不低于福人集团最低预设价(预设最低价不公开)。
三、租赁的期限和租金收缴办法
(一)租赁期限:1年(壹年)。承租方方需要续租的,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经承租方书面申请出租方同意后,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权。
(二)竞价方式:
位于厂房南侧11号门、12号门所对应车间区域,面积约3850平方米)按租赁面积及租赁单价报价,可作为一个整体也可分区域对外租赁。
,各意向承租方可根据所需租赁面积进行报价,但报价都不得低于福人集团最低预设价,以出价最高者获得承租权。
(三)租金支付方式:厂房车间区域按年支付,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即支付当年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四、承租方需接受的主要条件
(一)租赁用途应符合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范围。
(二)出租方仅提供场地现状给承租方作为仓库,不承担承租方任何经营风险、安全风险和法律风险,以及任何费用。租赁场地的使用必须符合本房屋的设计承载能力,不能更改房屋结构,不能拆建。
(三)租赁期若存储物更改,须经得出租方同意,一经发现存储物品与报备不符或者私自存储易燃易爆品,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
(四)承租方为租赁场所安全、消防、环保第一责任人。
(五)出租方就租赁物依法享有的使用权由承租方行使,承租方在行使该使用权时不得违反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否则应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六)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的改变需要拆迁、拆除等以及不可抗力的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赁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承租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交还租赁资产。在结清租赁金、水费等费用后,发包方仅无息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安全生产抵押金及押金。
(七)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五、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条件、优先权情况、风险揭示、以及其他特别约定条款
(一)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领取文件时间、地点:凡有承租意向的合格承租人请于2022年04月15日至2022年05月9日(1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至福人家居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综合办领取对外租赁方案等相关文件。
(四)投递意向书截止时间:承租意向书应在2022年05月10日前送至福人成都家居筹建办,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承租意向书恕不接受。本次投递不接受邮寄的投递文件。
(五)评议时间及地点:时间由本项目评价小组决定,地点:福人成都家居会议室。
(六)本项目采用评议办法:出价最高者获得承租权。
(七)具体内容:详见«对外租赁方案»。
(八)本公告在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fsigc.com)、福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furenfpi.com),同时在福人集团责任有限公司、福建福人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福人家居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信息公开栏上张贴。
六、联系方式
发包人:福人家居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同心路123号
联系人: 魏伦 联系电话: 18259121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