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27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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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15号华映家园小区3#楼2-12层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6-11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4-07-01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邓先生、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809323、87276322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一、项目简介
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租赁标的 |
租赁面积 |
首年月租金挂牌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15号华映家园小区3#楼2-12层 |
7884.8㎡ |
9.3 |
28 |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15号,租赁面积为7884.8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榕房产证M字第0301327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71年3月18日,土地用途住宅用地,房屋用途为住宅。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3.风险提示
(1)租赁标的为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资产,产权明晰,目前处于空置。承租方竞得租赁标的的承租权后,不得以租赁标的计租面积含公共区域分摊面积或建筑面积与证载建筑面积不符为由,拒签成交材料、房屋租赁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2)租赁标的交付时间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3)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租赁目的及用途:仅限作为员工宿舍使用。
5.首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9.3万元。挂牌价为租赁标的首年月租金底价。租赁期间,承租房屋的租金不包含物业管理费,承租方需与物业服务单位签订物业合同,并遵守其中的条款。承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按实际使用量交付(公共设施的费用由承租单位共同承担,各承租单位根据各自用量承担相应比例,具体费用以每月签核的单据为准)。
6.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限5年,从交付租赁标的之日起算,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个租赁年度(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含税)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从第3租赁年度起(含第3租赁年度)至租期结束,每年度月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月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3%。
7.免租期:项目免租期为5个月(分每个租赁年度首月减免)。
8.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结算,先付后用,且应在每个缴款周期的当月前5日将本周期的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9.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2个月首年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协商解除,承租方返还承租房屋的,经出租方验收,若承租房屋无损坏(双方特殊约定和自然磨损,以及房屋本身的原因造成的除外),且不存在其他的债务,则出租方在收房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若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承租方已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还可以追究承租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10.合同签署: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二、竞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1.承租方与竞租人必须一致,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转借、转让给他人使用。
2.承租方必须自行负责解决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城市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并承担全部费用。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及通讯费、电视收视费、卫生保洁费,以及消防、环保器材等经营管理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影响房屋建筑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装修,应事先书面征得出租方同意,在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意见书后,方可进行装修的相关事宜。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时,依附于房屋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或地板、吊顶、门、窗、壁橱、防盗网等)不计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损坏和拆除。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6.其余租赁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五、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8万元。
六、公告期限: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7月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4年12月31日征集到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17时。有意参加竞价的竞租人请在公告期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房屋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联系人:邓先生、陈女士;
电话: 0591-87809323、87276322;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