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建日报大厦六层6H、6I、6J、6L单元、福建日报大厦六层6K单元等2个标的房产分别招租,租赁期限:1年。月租金挂牌价等见下表。租金按月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
序号 |
租赁标的 |
建筑面积(㎡) |
月租金挂牌价(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1 |
福建日报大厦六层6H、6I、6J、6L单元 |
约191.05 |
12800 |
3 |
2 |
福建日报大厦六层6K单元 |
约61.39 |
4113 |
1 |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4号1号楼,双证齐全,简单装修。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15年12月30日。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根据闽机管综【2014】94号规定,竞价达到挂牌价的150%时,原承租方愿意接受该报价的,终止该标的竞价,由原承租方优先承租;若原承租方放弃,则由最高报价者承租。
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办公。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要求承租方为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产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产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租赁标的不提供装修免租期。
2、原承租方需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
3、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5、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7、水电费按供应单位确定的商业用户单价结合大厦水电耗损等综合定价收取。
8、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9、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10、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1、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若原承租方成交,则租赁期限将接续原租赁合同的到期时间签订。
六、竞价方式:网络一次性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5年12月9日—2015年12月29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0日下午17:00时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50015、87891629、87315305;
联系人:陈女士、林先生、林女士、吴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二O一五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