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5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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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店面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5-01-21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5-02-11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林女士 |
联系电话 | 87891629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标的1、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2号1-4号店面招租,建筑面积约201.69平方米;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22185.9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租赁期限:5年;租金按月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6个月租金。竞价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
标的2、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2号5-7号店面招租,建筑面积约92.18平方米;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0139.8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租赁期限:5年;租金按月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标的3、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2号8-9号店面招租,建筑面积约128.27平方米;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4109.7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租赁期限:5年;租金按月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标的4、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2号10-11号店面招租,建筑面积约152.58平方米;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6783.8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租赁期限:5年;租金按月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6个月租金。竞价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以上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2号18#、19#、20#楼沿街店面。所在楼层:一层;店面为框架结构毛坯房;已通水电;整体立面已改造装修,店内未装修;土地证及房产证尚在办理中,实际面积以现场看样时的为准。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标的房屋之日起计算。
三、租赁用途:商业经营,但不得经营餐饮业、娱乐业、住宿服务业、铝合金、石材加工、家禽家畜屠宰等造成环境污染(包括空气、噪音、视觉等)等行业;不得用于居住、存放易燃易爆及危险品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业。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转让(包括承租方内部关联方之间)。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标的1、标的4要求承租方为持续经营时间达5年以上(含5年)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持续经营时间达5年以上(含5年)的个体工商户(均需提供法人或个体工商执照正本予以查验)。
2、标的2、标的3要求承租方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但与出租方发生租赁关系中有过欠租的个人或其他违约行为的企业及关联企业不得参加竞租。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屋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屋现有的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3、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4、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水电费按供应单位确定的商业用户单价结合大厦水电耗损等综合定价收取。
7、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8、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9、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0、承租方享有装修免租期1个月,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11、租赁房产外部、内部楼层(公共部位)广告位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若需使用,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另行签订有偿使用合同后,方可用以设置与其经营相关的企业广告。
12、出租方仅提供现有场地给承租方经营,不承担承租方任不承担承租方任何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891629、87315281、87850015;
联系人: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