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29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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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建省林业总公司关于北院巷5号402单元招租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25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4-12-13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13763818127 |
地址 | 鼓楼区东街43号新都会财经广场四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一、租赁标的
福州市鼓楼区观风亭北院巷5号402单元(面积74.2㎡ )。租赁期限3年,出租底价2300元∕月,租金按月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观风亭北院巷5号402单元。
三 、租赁用途
出租单元只用于住家,不得从事其它项目。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竞租者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诚信、资信良好的有经济实力的自然人。
2、竞租者报名时需缴纳保证金:2个月房屋租金(以出租底价计算)。
3、中标者所缴上述保证金全额转为租赁押金,待解除租赁合同后无息全额返还。
4、未中标者其保证金在开标后5天内免息退回。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产现状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产。
2、租金按月结算。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将当月租金以电汇或现金付给甲方,甲方提供凭证。
3、押金:合同履行期满后,在扣除相关款项(如有)后无息退还。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四向乙方回收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所出租房产的使用权,并要求乙方按上述约定支付房租及违约金,并没收已交付的押金。
4、保证承租上述房产仅作为日常生活居住使用,不得在该房屋内实施任何违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乙方押金。
5、承担上述房产的安全责任。认真执行国家、福建省人民政府和物业管理的相关法规和制度,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6、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8、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9、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户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0、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六、竞价方式
现场竞价,价高者得。
七、公告期限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13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17:00止。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我公司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联系电话:13763818127 联系人:陈先生
地址:鼓楼区东街43号新都会财经广场四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