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5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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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工业路453号福建老年大学教学综合楼一层北侧3号-4号店面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3-11-11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3-12-01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林女士 |
联系电话 | 87891629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工业路453号福建老年大学教学综合楼一层北侧3号-4号店面招租。租赁期限5年。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10240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递增5元/平方米。租金按月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工业路453号福建老年大学教学综合楼一层北侧。使用面积约
三、租赁用途:用于办公、商业经营,不得经营饮食业、娱乐业、废品收购、水产品、鲜活动物、鲜肉制品、按摩保健、动物美容、动物医院、易燃易爆危险品、影响教学活动等行业以及法律明文禁止从事的行业。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7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承租方享有一个月装修免租期。
2、出租方不保证标的店面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店面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3、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不得从事影响教学工作的活动。
4、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5、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对承租房屋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不得将店面转租。
8、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9、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850015、87315305;
联系人: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二O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