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86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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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57号第九间店面招租 |
挂牌价 | 1.85万元 |
保证金 | 12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12-1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2-01-04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黄先生、邓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838902、87809323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一、项目简介
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租赁标的 |
建筑面积 (㎡) |
首年月租金挂牌价(含税)(万元)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57号第九间店面 |
42.24(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
1.85 |
12 |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东街57号,建筑面积为42.24平方米(注:店面顺序是从东往西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若有不符,租赁底价不作变动)。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3、(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现处于空置状态。租赁标的为福建省汽车配件公司名下资产,产权明晰。
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租赁用途:商业,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5、首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85万元。挂牌价为租赁标的首年月租金底价。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含其他任何费用,即承租方要自行负责房屋维修费、物业管理费、水、电、卫生、公摊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
6、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限5年,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个租赁年度(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含税)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月租金自第二个租赁年度起(含第二个租赁年度)至租期结束,每年度月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月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1%。
7、免租期:装修免租期为1个月(自出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将租赁场所移交承租方使用之日起算)。
8、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在每月10日前将当月租金一次性缴纳至出租方指定的帐户。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的相应租金后开具相应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9、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3个月第五年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协商解除,承租方返还承租房屋,经出租方验收,若承租房屋无损坏(双方特殊约定和自然磨损,以及房屋本身的原因造成的除外),且承租方不存在违约情形或其他债务,则出租方在收房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10、租赁物的交付:出租方在收到履约保证金之日起即同意由承租方自行进场接收租赁物。收到履约保证金之日视为移交承租方使用之日。
11、合同签署: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二、竞租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与出租方不存在法律纠纷。
3、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官网公布的记录为准)。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1、出租方以租赁标的房屋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期内标的物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保养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承租方需维护好标的物,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物建筑结构(尤其承重结构和消防设施)或者改变上述约定用途。承租方若需要装修或改造,装修或改造的方案应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装修或改造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形成的建筑附着物等不可拆除装饰、增设物等固定设施在租赁期结束后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需另行补偿承租方。
3、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合作、联营、承包等)将租赁物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给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在租赁期内,若承租方的经营行为影响所在社区群众生活的,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进行整改,承租方应立即响应并整改到位,消除影响。如因承租方的上述行为造成其他用户损失的,承租方应向其他用户承担赔偿责任。
5、承租方须依法诚信经营,并自行负责办理所需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并承担全部费用。
6、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双方在缴税问题上如需对方配合的,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7、其他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五、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2万元。
六、公告期限:2021年12月14日至2022年1月4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2年6月10日征集到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月4日17时。有意参加竞价的竞租人请在公告期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房屋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联系人:黄先生、邓先生;
电话: 0591-87838902、87809323;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