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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24036
名称 湖北福人木业有限公司关于1#深加工厂房部分区域出租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3-08-17
挂牌结束日期 2023-09-06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孙先生
联系电话 13960903083
地址 湖北省监利市容城镇监利大道155号
发布机构 福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福人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福人)就位于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容城镇监利大道155号湖北福人1#深加工厂房部分区域出租进行公开网络竞价,邀请有意竞价方于2023年8月 17日12:00至2023年9月 6 日17:00(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5个工作日顺延,顺延期间征集到承租方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登录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询价网站(http://www.fsigc.com),并通过该平台报出最终报价。

一、项目内容及相关条件要求

(一)项目内容及地址: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容城镇监利大道155号湖北福人木业有限公司1#深加工厂房部分区域出租(出租面积:约5678.74m2),租赁面积可以由意向承租方根据需要全部租赁,也可以部分租赁;

(二)用途要求:承租上述房屋从事物流公司运营服务(设置云仓、配送、办公等)、快递公司县级网点、临时仓储、办公或商业等等。在租赁期内未征得湖北福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若违约湖北福人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其保证金;

(三)租赁期限:三年

(四)租赁费用:最低报价年租金361167.86元,出租面积5678.74 ㎡(月租金单价5.3 元/㎡,面积5678.74㎡,最终数据以实测租赁面积和竞价为准)。各报价方报价不得低于此最低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二、竞价资质要求

(一)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竞价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一)竞价方须保证所有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部门法律法规,竞价时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现有标的物仅作现状出租(1#深加工厂房屋顶彩钢板生锈、多处漏水、屋顶排水管道损坏、室内墙面粉刷部分脱落; 1#深加工厂房无配套生活水源,部分照明灯不亮等;承租方应提前到现场考察评估),出租方不负责任何投入,承租方自行根据需要修缮并承担全部费用,同时在租赁期内维护维修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三)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装修不得危及到房屋结构安全、公共设施设备安全以及消防安全。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报备装修方案,若装修方案改变房屋结构或可能涉及房屋结构安全及设施设备安全和使用的,该装修方案应征得产权人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承租方室内装修所涉及需经政府消防、市政、交通、环卫、环保等部门审批和(或)验收的事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出租方给予协助,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但不能破坏原建筑结构(混合结构),否则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视为承租方违约,并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没收承租方履约保证金,且出租方不补偿承租方投入部分。

(四) 合同租赁期内,承租方为承租区域安全、消防、环保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规定生产经营,若有违规情节责任由承租方自负;承租方不能存放危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应对防火、防盗等安全负责,严格遵守监利市消防部门颁发的防火安全措施和各项规定,如承租方不慎所造成的事故损失,完全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一切安全责任完全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应配合协助出租方对租赁区域的日常安全监督检查。

(五)出租方就承租物依法享有的使用权由承租方行使,承租方在行使该使用权时不得违反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否则应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六)承租期内,承租区域因法律、法规、政策的改变需要拆迁拆除,因城市建设规划或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或土地收储等,或甲方因改制、重组需要收回承租区域的,以及不可抗力的原因致承租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合同自行终止,承租金按照实际承租时间计算,承租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交还承租资产。在结清承租金、水费等费用后,出租方仅无息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安全生产抵押金。

(七)承租方须预付三个月的租金,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安全生产抵押金及其他费用押金;

(八)租金按期支付 (即1个月为一期,每个承租年度内租金分12期),先付后用,首期租金应于《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此后应在每月10日前支付该期(一个月)租金。

(九)承租方预付0.1 万元(暂估一个月的水电费,具体数据待生产正常测算数据后,多还少补),做为水电保证金,合同双方约定电费1元/KWH、水费3.5元/吨(如果在承租期内,遇政府调价,水电费相应调整)。承租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排污费等费用由湖北福人先行垫付,承租方在收到有关缴费通知、收据时三日内汇入湖北福人账户,其他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物业费、电话、网络、卫生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承租方未及时缴纳应承担的费用时,湖北福人有权从水电保证金和承包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承租方必须在一月内补足水电保证金和承包保证金,否则,湖北福人有权对承租方进行断电、断水。

四、竞价及评选方式

(一)本次竞价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竞价方先向湖北福人交纳竞价保证金1万元,资格审查后注册参加福建省船舶工业有限公司公司采购询价网站(http://www.fsigc.com)竞价。竞价方登录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信息平台取得本公告后,请按公告的规定制作报价文件,并在报价截止日期前登录到福船集团采购询价平台,提交报价及相关资料。

(二)评选标准

1.湖北福人将综合考虑竞价方的此次报价、资质等因素进行评选。

2.湖北福人在竞价日期截止后将按照规定开启报价,并组织评选小组进行评选,评选办法如下:

(1)认定竞价方资质;

(2)符合资质的竞价方按报价高者中选原则依次确定中选候选人。若出现两家及以上报价方报价相同的情况,则在相同报价方中进行第二轮报价,以此类推,直至出现最高报价;原承租方,相同报价下具有优先权;

(3)将评选结果在采购询价平台上公布中选候选人。中选候选人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之内与湖北福人签订《租赁合同》,中选候选人确定为承租方;

(4)按照竞价方报价高低,确定中标候选人序次,第一中选候选人若放弃中选,第二候选人替补上,以此类推;

(5)竞价方报价一经报出即为最终报价,湖北福人不接受议价。

五、违约责任

(一)竞价时先向湖北福人交纳保证金1万元。评选后五个工作日,未中选人无利息退回保证金;签订合同后,中选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因中选人单方中途不按要求签合同,或中选人无法做到公告所述内容和具体要求,不在规定时间签合同的(视为放弃中选),视为中选人违约,其竞价保证金予以没收。第一中选人若放弃中选,评选得中选候选人第二名替补上,依次替补。租赁期限届满后7日内,承租方应向湖北福人返还1#深加工车间厂房,双方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且双方无任何争议与纠纷后,湖北福人向承租方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二)现有标的物仅作现状出租(1#深加工厂房屋顶彩钢板生锈、多处漏水、屋顶排水管道损坏、室内墙面粉刷部分脱落; 1#深加工厂房无配套生活水源,部分照明灯不亮等;承租方应提前到现场考察评估),出租方不负责任何投入,承租方自行根据需要修缮并承担全部费用,同时在租赁期内维护维修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三)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装修不得危及到房屋结构安全、公共设施设备安全以及消防安全。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报备装修方案,若装修方案改变房屋结构或可能涉及房屋结构安全及设施设备安全和使用的,该装修方案应征得产权人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承租方室内装修所涉及需经政府消防、市政、交通、环卫、环保等部门审批和(或)验收的事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出租方给予协助,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但不能破坏原建筑结构(混合结构),否则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视为承租方违约,并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没收承租方履约保证金,且出租方不补偿承租方投入部分。

(四) 合同租赁期内,承租方为承租区域安全、消防、环保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规定生产经营,若有违规情节责任由承租方自负;承租方不能存放危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应对防火、防盗等安全负责,严格遵守监利市消防部门颁发的防火安全措施和各项规定,如承租方不慎所造成的事故损失,完全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一切安全责任完全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应配合协助出租方对租赁区域的日常安全监督检查。

(五)承租期内,承租区域因法律、法规、政策的改变需要拆迁拆除,因城市建设规划或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或土地收储等,或甲方因改制、重组需要收回承租区域的,以及不可抗力的原因致承租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合同自行终止,承租金按照实际承租时间计算,承租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交还承租资产。在结清承租金、水费等费用后,出租方仅无息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安全生产抵押金。

(六)承租方违反履行合同条款,不按规定整改到位,从履约保证金中冲抵相关费用或没收履约保证金。继续执行合同承租方要及时补足三个月租金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湖北福人有权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

(七)承租方未按时交纳租金,逾期30日之内,每逾期一天加收0.2%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视为承租方违约,湖北福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赔偿湖北福人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六、禁止商业贿赂

(一)竞价方在同湖北福人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向湖北福人人员进行商业贿赂。

(二)竞价方违反本条约定的,湖北福人有权视报价方的行为已严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并损害湖北福人的合法权益,即竞价方根本违约,湖北福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竞价方保证在同湖北福人往来过程中,不得以向湖北福人人员出借财物的名义,掩盖间接商业贿赂的目的,否则按照商业贿赂的行为处理。

(四)本条所称的商业贿赂:是指竞价方为向湖北福人供应产品或提供服务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湖北福人人员的行为。

(五)本条所称财物是指现金或者含有现金价值的物品和实物,其他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在账外暗中给付湖北福人人员回扣、提成以及任何形式的利益或者做出付利益的承诺。

(六)湖北福人投诉受理渠道:电话:0591-83639127;邮箱:[email protected]

七、联系方式

电话:孙先生  13960903083

地址:监利市容城镇监利大道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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