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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5740
名称 招租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0-12-07
挂牌结束日期 2020-12-25
是否延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发布机构 福建省商业广场有限责任公司

一、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

面积(㎡)

实物状况

租赁用途

租赁期限

产权

情况

优先权

情况

1

商业广场东2号店

380

经营

经营场所

15个月

已办理两证

2

商业广场东3号店

235

经营

经营场所

15个月

已办理两证

3

商业广场东4号店

120

经营

经营场所

15个月

已办理两证

4

商业广场东5号店

235

经营

经营场所

15个月

已办理两证

5

商业广场东6号店

188.8

经营

经营场所

15个月

已办理两证

6

商业广场南2号店

9

经营

经营场所

15个月

已办理两证

7

商业广场南3号店

132.6

经营

经营场所

60个月

已办理两证

8

商业广场南4号店

205

经营

经营场所

13个月

已办理两证

9

商业广场东1号店

30

空置

经营场所

36个月

已办理两证

10

商业广场南1号店

310

空置

经营场所

60个月

已办理两证

11

商业广场南5号店

85

空置

经营场所、禁重油烟

36个月

已办理两证

12

商业广场西1号店

55

空置

经营场所、禁重油烟

36个月

已办理两证

13

商业广场西2号店

580

空置

经营场所

60个月

已办理两证

二、免租装修期及递增:东1号、南5号、西1号免租装修期30天,南1号、西2号免租期45天,南3号、东1号、南1号、南5号、西1号、西2号年递增5%,其他无免租期及递增。

三:履约保证金:首月租金的三倍

四、竞价方式:增价拍卖

五:租金收缴方式:每个月缴交一次

六:承租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交通集团和系统内无不良信誉的企业或个人

七、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卫生。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八、公告期限:2020年12月7日—2020年12月25日。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九、咨询电话: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837568,15060123754

监督电话:0591-87851343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43号福建银河花园大饭店16层。

 

                                             福建省商业广场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