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5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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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红江路6号金山工业集中区浦上工业园C区17栋第一层(部分)、第三层、第四层(部分)厂房招租 |
挂牌价 | 4.4554万元 |
保证金 | 16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0-12-03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0-12-23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281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红江路6号金山工业集中区浦上工业园C区17栋第一层(部分)、第三层、第四层(部分)厂房招租。租赁期限3年,第一、二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44554元,第三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础上上浮5%。租金按月支付,于每月15日前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红江路6号金山工业集中区浦上工业园C区17栋,租赁标的建筑面积约1899.92平方米(其中:第一层约120平方米,第三层约1062.76平方米,第四层约717.16平方米)。产权证、土地证已办理。框架结构,通水电。楼层总数:四层,标的所在楼层:第一、三、四层。租赁标的目前空置,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标的面积是大约数,具体以实地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仅作为出版物仓储使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转让(包括承租方内部关联方之间)。
四、承租方及竞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持续经营5年以上(含5年)的境内企业法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6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及竞租人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享有装修免租期1.5个月,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即付首次租金及押金(不计利息),后续每月15日前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1%。租赁场所在承租方交付租赁保证金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第二天按现状移交承租方使用。
2、出租方仅提供现有场地给承租方经营,不承担承租方任何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承租方应承担租赁资产的正常检查、维修、维护、消防及安全生产等工作,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为承租场所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服从出租方统一管理与监督,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因承租方原因发生消防事故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予负责赔偿一切损失,禁止承租方在租赁物内住人和使用明火。承租方使用租赁物时应在厂房荷载标准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荷载(荷载标准值:办公2.0kN/㎡、卫生间2.5kN/㎡、楼梯3.5kN/㎡、车间5.0kN/㎡、电梯机房通风机房7.0kN/㎡)。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法律、法规、政策的改变或因市政建设需要搬迁、土地被收储等不可抗拒造成的无法履行合同等情形,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承租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交还租赁资产。在结清租金、水电等费用后,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租赁保证金。
4、合同到期自行终止,承租方须在终止日前清场完毕,并及时、完整、无条件将所租的场所交还出租方,承租方所有改造装饰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且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出租方全额退还租房押金(无息)。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所租赁资产的装修装饰进行拆除、搬离、损毁,否则视为违约行为。合同终止时,若承租方不退房、出租方可强行收房;承租方未及时搬离的物品视为遗弃物,由出租方任意处置;若承租方未及时退房,占用期间内出租方可按最后一年租金标准的200%向承租方收取房屋占用费。且出租方有权随时收回房屋,同时承租方应赔偿由此导致出租方的相关损失。
5、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2020年12月3日—2020年12月23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1年6月30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3日17:00止。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