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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8796
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17号闽投营运中心写字楼第十四层招租
挂牌价 196.02万元
保证金 15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21-12-24
挂牌结束日期 2022-01-17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30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17号闽投营运中心写字楼第十四层招租。租赁期限5年,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960200元(含税),第四年至第五年每年年租金(含税)在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年租金(含税)的基础上增长5%。租金按月支付,首期租金于租赁标的免租期届满前10日之前付清,后续每月承租方应于上一月度20日前支付下一月度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17号闽投营运中心写字楼第十四层,规划面积约为1089平方米。房产用途为办公。租赁标的房产目前尚属于在建工程,根据施工进度预计于2022年6月完工,租赁标的整体暂未办理产权证。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福建闽都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2、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3、风险提示:租赁标的是毛坯状况交付,存在租赁标的交付时间不确定的风险。意向竞租人应对租赁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若意向竞租人缴纳竞价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租人对租赁标的质量和现状以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三、租赁用途:仅用作商业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的营业及办公场所使用,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公司或其分支机构。

2、资信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列入出租方失信名单(即: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系统内企业曾有资产租赁关系的原承租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有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终止或因违约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系统内企业产生经济及法律纠纷的,限制参加竞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本项目竞租的首年年租金成交价,该价格仅作为起始年度租金的计算依据,实际起始年度租金=(首年年租金成交价/1089)x产权面积。

产权面积均以产权证记载为准。

2、出租方就本租赁标的向承租方提供固定配套车位2个,双方另行就车位租赁签订《车位租赁合同》。承租方应按照《车位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出租方支付车位的租赁费用,并按照人民币100元/月·个的费用标准向租赁标的的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车位管理费。车位的具体使用规定及费用遵照租赁标的相关物业管理规定。

3、租赁标的装修免租期为3个月(自出租方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租赁标的交付承租方之日起算)。免租期内免收租金,物业服务费减半收取。

4、承租方与竞租人必须一致,承租方应严格遵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转借、转让给他人使用。

5、承租方必须自行负责解决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建筑、工商、税务、卫生、安全、环保、城市管理、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并承担全部费用,出租方可给予一定的配合。

6、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法律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装修费用、物业管理费、水、电、卫生、公摊费、通讯费、清洁费、消防等日常管理和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承租方的二次装修方案必须经过出租方及物业公司的审核,并按闽都置业公司的审核意见予以调整、修改。在取得出租方及出租方认可的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二次装修的相关事宜。承租方应在不影响房屋建筑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及装修期间的施工安全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的承重墙(柱)和主体结构,否则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时,依附于租赁标的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或地板、吊顶、门、窗、壁橱、防盗网等)不计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损坏和拆除,否则出租方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全部损失的,出租方仍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全部实际损失。

9、承租方应在每月2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下月租金。逾期支付租金,应按所欠租金额每日加收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未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三十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

10、承租方对租赁标的及其配套设施仅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租赁标的的功能或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转让。

11、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当日与租赁标的物业管理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遵守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并依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12、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的改变或因市政建设需要的搬迁,土地被收储,企业改制以及不可抗力影响等情形,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承租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交还租赁标的并结清租赁标的水、电、物业等各项费用且将工商注册地址迁出该租赁标的后,出租方不计利息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

13、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交付之日起算,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4、物业服务收费:闽投营运中心由福建中闽建发物业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闽投营运中心服务收费标准为含税价每平方米28元(其中:物业费每平方米18元,公摊能耗费每平方米10元)。租赁标的免租期内物业费减半收取。

15、合同签署

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取得租赁标的的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0日内通知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承租方拒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则出租方有权直接没收签约保证金。

若竞租人未在省产权交易中心成交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足签约保证金的,出租方有权拒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且竞租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16、签约保证金与装修保证金:签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在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将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扣除相应佣金后,将剩余金额支付至闽都置业公司账户作为签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在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成交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至闽都置业公司账户。租赁合同签订生效后,签约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此外,租赁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方应向闽都置业公司另行支付装修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待二次装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闽都置业公司无息向承租方返还该装修保证金。

17、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租赁合同签订之日,签约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能冲抵租金及各项费用。合同期届满,若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出租方在承租方返还租赁标的,并已结清各项费用且将工商注册地址迁出该租赁标的后3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18、工程施工配合问题及权责

(1)出租方与承租方按照租赁标的通过竣工验收的现状办理交接手续,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承租方接收后至租赁期满前对租赁标的进行的任何拆除、改造、修缮、装修装饰工程,出租方均不承担任何费用与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2)租赁标的竣工验收后,承租方拟改变租赁标的功能或用途的,需要经过出租方与相关政府部门的书面同意,因此造成的变更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承租方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改造及设备安装的,应自行向有关部门办理二次装修的审批手续,出租方仅配合提供自身已有的书面材料给承租方。承租方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场装修,不得无证施工。

(4)承租方实施二次装修前,应向出租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及详细资料,并按出租方的审核意见予以调整、修改。经出租方及物业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向有关部门报审。承租方有关设计、施工等的报审及批准结果均应向出租方报备。

(5)承租方装修设计和改造施工不得影响大楼建筑外观、结构、安全、消防、楼梯通道、电梯以及排水、供电、通讯等的正常使用,不得损坏租赁标的及其设施设备。

(6)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擅自实施前条所述影响建筑外观、结构等的装饰、装修或安装行为,或承租方在实施前述行为过程中造成租赁标的(包括设施设备)损坏,影响租赁标的安全的,承租方应负责进行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并对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指导。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均由承租方或承租方委托的施工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因该等安全事故给出租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或导致出租方承担任何责任的,出租方均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8)出租方有权定期对租赁标的装修工程全过程的安全、质量、标准、造价、进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若出租方发现施工质量不合格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其他严重问题的,有权要求承租方及其委托的施工方予以停工整改,承租方及其委托的施工方应无条件配合。

19、承租方须无条件接受上述全部租赁条件并签署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50万元。

八、公告期限:2021年12月24日—2022年1月17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月17日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九、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315281、87891629;

联系人:吴女士、陈女士、林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