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5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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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华林路116号省直屏东城2#楼二层01区商场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3-11-29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3-12-22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林小姐 |
联系电话 | 87315305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华林路116号省直屏东城2#楼二层01区商场招租。租赁期限10年,第一年月租金人民币218050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2.8%,租金按月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80万元。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华林路116号省直屏东城2#楼二层(华林路与华屏路交界口),建筑面积约
三、租赁用途:用于经营农贸超市、服装鞋帽、日用百货、中型以上茶会所等,不得经营酒楼、歌舞厅、酒吧、桑拿、足按、美容、健身房等行业,不得销售易燃易爆等违规商品,不得经营高噪音、有污染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经营的行业。以上标的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和改变用途。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注册经营达3年以上(含3年)的企业法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仅提供现有场地给承租方经营,并提供2个月的装修免租期,不承担承租方任何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
2、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80万元,于签订租赁合同当日付清。租赁过程产生的由出租方、承租方缴纳的各种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有义务为省直屏东城居民提供价廉质优的服务。
4、租赁期内,租赁场所建筑物发生维修的问题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5、承租方必须合理使用其所租赁房产及设备、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或者约定用途。承租方装修装饰不得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外墙,装修方案应按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含消防部门)审批后并报出租方备案方可施工。装修装饰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但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对出租物进行的所有装饰、不可拆卸设备无偿均归出租方所有,并无条件将承租资产完整交还出租方,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如造成租赁房产及附属设备、设施损坏的,由承租方及时修复,产生的相关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6、承租方要守法经营,不得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需自行取得所有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国家和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经营资格许可证照和其他核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核准文件)。
7、承租方需遵守“省直屏东城物业管理规定”。有关水费、电费、公摊水电费、空调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与物业公司另签协议,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
8、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做好租赁场所内的安全防火、保卫、卫生清洁,秩序管理和设备的维修工作,并处理好邻里关系,保证不影响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
9、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的全部规定。
六、竞价方式:密封一次性报价。
七、公告期限:
八、咨询电话:0591-87850015、87891629、87315281、87315305;
联系人: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二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