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24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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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2023.10.11竞租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9-21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3-10-10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港口集团 |
竞租公告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31号黎明大厦1层西南区(靠福屿路一侧)(面积:228.6㎡)五年期租赁权 |
产权状况 |
不动产权已办理 |
实物状况 |
空置 |
资产明细清单 |
无 |
租赁物瑕疵 |
/ |
租赁用途 |
商业 |
租赁期限 |
五年 |
免租装修期 |
30天 |
租金收缴方式 |
月缴 |
水电及物业费 |
出租方代收代缴 |
租赁底价及递增率 |
26300元/月,租金自第三年起(含第三年)逐年递增2% |
履约保证金 |
租赁合同最末月租金的3倍 |
竞价方式 |
增价式拍卖 |
承租条件 |
1.资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注册资本或认缴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续存的境内企业法人。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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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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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说明 |
标的证载用途为商业,若用于经营百货、商业贸易、电子商务等证载用途以外的民生项目应办理与自身经营相关的审批手续,且承担因此产生的审批风险。若承租人用于餐饮服务,禁止使用燃气。经营项目须在获得相关部门经营许可并取得相关证照后方能开展经营。承租人不得经营网吧,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生产、经营、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工产品等危险物品,不得进行干扰周边群众正常生活、工作的活动或其他违规活动。 |
二、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出租方以租赁标的现有的状况出租,竞买人须充分评估标的物现状,参加竞拍即视为无条件接受标的物现状。
2、竞买人必须充分阅读拟签约的租赁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参加竞买即视为无条件接受合同及协议中所有条款。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合同条款。
3、中标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从拍卖之日起计。买受人应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出租单位签约,并在签约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租赁保证金(金额为租赁合同最末月租金的3倍)。若公示期内有人提出异议,出租方有权推迟或终止签约,直至争议解决。
4、如遇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承租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5、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产权所有人拥有最终解释权。
三、公告期限及报名手续:
公告期限:2023年9月21日— 2023年10月10日。
报名手续:有意竞租者应于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17时前自行将保证金存入下列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和存款回执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户 名:福建省贸托拍卖有限公司 (注:拍卖保证金)
银行账号:1402 0237 0960 0006 841
开 户 行:工行福州市方圆分理处
四、拍卖会时间:
2023年10月11日上午10:00在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楼7层拍卖厅举行租赁权拍卖会,通过公开竞价确定承租人。
五、风险揭示:
1. 买受人应自行针对标的物的现状就拟开展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调查评估,并在拍卖会前对标的物现场看样,确保对标的现场状况无异议,拍卖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标的物。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违约致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拍卖人可以重新拍卖。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支出及原拍卖应收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3. 若竞买人有违反本拍卖规则条款规定的行为,将被取消竞买(买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拍卖人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诉的权利。
六、咨询电话:0591-87879996、87819755
七、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8号利嘉大广场(东方百货西塔楼)l座1906单元
福建省贸托拍卖有限公司
2023.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