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5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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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厦门招租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0-09-0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0-09-25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物资厦门储运贸易有限公司 |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 的 |
厦门市兴湖路7号嘉会大厦一层,面积192.97平方米,24个月租赁权。 |
实物状况 |
原租期至2020年10月31日止 |
产权状况 |
已办理两证 |
租赁用途 |
商业 |
租赁期限 |
24个月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
押三付三 |
免租装修期 |
30天 |
租赁底价 |
3087.52元/月 |
承租方资格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并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在交通集团和系统内无不良信誉的单位。 |
优先权情况 |
有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2万元 |
竞价方式 |
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 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 |
备注 |
因政府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需要收储、拆迁、拆除、征收、征用或改造租赁物,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租赁合同提前终止,因此造成损失的,产权方、租赁方互不承担责任。 |
二、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所需的各类审批文件和证照。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三、公告期限
公告自2020年9月7日起,期限15个工作日。
拍卖会时间详见拍卖公告,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阴女士 龚先生
联系电话:18750190547 13799279030
监督电话:0592-6038684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43号福建银河花园大饭店16层。
福建省物资厦门储运贸易有限公司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