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9284 |
---|---|
名称 |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文化街文131(原文116)招租 |
挂牌价 | 3.304万元 |
保证金 | 2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03-0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2-03-28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吴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305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文化街文131(原文116)招租。租赁期限3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33040元。租金每半年缴交一次(先缴后用)。租赁履约保证金为6个月租金(年租金每年按10个月计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不足20000元按20000元计算,超过100000元按100000元计算)。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文化街,面积约28平方米,普通装修,产权证尚未办理。租赁标的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注:以上租赁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主营美术用品、生活用品、书籍、文化体育用品、书画展、学生活动室、茶艺、服装鞋帽、美容美发、水果食杂、咖啡轻食、鲜花水族等项目。不得经营教育培训、宠物店、中餐配送点(中转站)、快递、奶茶、水果捞、关东煮、炊、煮、烤、热加工食品和含油烟、液化气等明火用具、噪音污染等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或与校园文化不和谐的项目。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以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结果——“不存在失信记录”为准)的境内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店面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店面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3、承租方需取得相应经营资质,并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校方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4、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半年租金)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转账至出租方指定的账户。
5、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5元/㎡·月,一年按12个月缴交,每半年缴纳一次物业管理费,先缴费后使用。
7、水电费按供应单位确定的商业用户单价收取。
8、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转租转让。
9、承租方店面装修方案需报学校批准,其中外立面装修必须符合学校的有关设计要求,未经学校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包括另开门窗和通气孔等,不得擅自对楼宇外立面、屋顶等进行改造、违章搭盖。
10、承租方装修时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漏电安全系数”必须低于配电房输出的用电容量。
11、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有关法律法规和出租方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用电规范,无条件接受出租房的管理和监督,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消防安全责任及损失(包括对出租方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承租方承担。
12、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3、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14、《后勤服务集团校内商业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及《后勤服务集团校内商业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违约处罚条例》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今后如有修改或出台新的规章制度,则以新的相关制度为准。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一次)。
七、公告期限: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28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2年6月30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3月28日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315281、87891629;
联系人:吴女士、陈女士、林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