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6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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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55号新华兴大厦 第20、21层写字楼招租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4-09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1-04-29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黄女士 |
联系电话 | 87878234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一、租赁资产的产权状况、实物现状 因开发商原因,新华兴大厦整体消防未通过验收,新华兴大厦第20、21层写字楼房产无房屋所有权证,只有《商品房买卖合同》。 新华兴大厦第20、21层写字楼房产《商品房买卖合同》标识建筑面积为每层各1252.23平方米。(新华兴大厦尚未进行产权总登记,面积差异未确认。租赁标的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套内实际面积以房产现状为准。经咨询大厦物业管理处—福州居之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华兴大厦第20、21层建筑面积每层各约为1350平方米,物业处按每层1350平方米/层计收物业费) 二、租赁目的、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1、租赁目的:盘活资产,提高收益。 2、租赁用途:办公使用(不得用于经营餐饮、酒吧、网吧、娱乐场所、培训机构等人员密集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转租。 3、租赁期限: 5年。自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标的房屋之日起算。该租赁标的期满,承租人应如期交还。承租人逾期归还,每逾期一日应向出租人支付正常日租金3倍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出租人造成的各项损失。 三、租金收缴办法、租赁物的挂牌价格、租金递增率、竞价方式及优先权情况 1、按月收取租金,每月10日前支付当月租金。租赁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承租人应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60日,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人应返还房屋、结清所欠租金及费用、支付3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 2、租赁物的挂牌价格 新华兴大厦第20、21层整层写字楼竞租每层起始价为(含税)60750元/月,各竞租人的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竞租起始价,且加价幅度须为2000元的整数倍。 3、合同期内租金自第3年起租金每年较上一年递增3%。 4、竞价方式及优先权情况 在省产权交易中心信息网、投资集团、华兴集团网站及租赁物现场公开招租信息。委托福建华兴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进行5年租赁权拍卖。 同等租赁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租赁优先权。 四、承租人资格条件、承租条件、风险揭示。 (一)承租人资格条件 承租人应是资信良好,具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且能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等材料。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承租人应接受的主要承租条件 1、承租人依法诚信经营,要求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包括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 2、新华兴大厦尚未进行产权总登记,面积差异未确认。本租赁物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套内实际面积以房产现状为准。出租人不保证标的房屋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屋实际使用面积和移交时状况出租。合同期内,租金不因面积大小差异而调整。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人、承租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人承担。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新华兴大厦第20、21层写字楼物业管理费、车辆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及分摊等费用以大厦物业管理处核定金额为准。 4、承租人对租赁房产进行装饰装修的,应取得出租人同意,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不得改变或破坏房屋设计结构。不论因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或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退还租赁房产,出租人对承租人投入的装饰装修均不予补偿。 5、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若承租人拒不维修的,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6、各承租人应遵守《安全法》、《消防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根据大楼布局,必须留有充足的消防应急疏散通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并服从政府相关部门、大厦物业、出租人的检查监督及提出的整改要求并及时整改,否则出租人有权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相关约定采取相应措施,一切责任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 7、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必须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租赁标的如期交还。承租人逾期未归还,须承担违约责任; 8、承租人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三)风险提示 1、竞租人参与竞租即视为已详尽了解租赁标的相关情况,完全了解本次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全面行使了知情权,知晓该租赁房屋所在大厦整体消防未通过验收、租赁房屋无房产证、无土地证等客观情况;并基于租赁房屋现状全面评估了承租风险,默认前述瑕疵不影响其按照约定用途正常使用该租赁房屋,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自愿承担由于对租赁标的面积、质量和现状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出租人不对竞价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租赁标的以移交时状况为准。 2、竞价成交后竞租人承诺不对标的质量、状况以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和相关《房屋租赁合同》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出租房产所在大厦整体消防未通过验收及无产权证之事实为由拒签租赁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以此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撤销或解除合同等。 3、租赁标的尚处在租赁状态,原承租人尚未退出租赁标的,存在租赁标的交付时间不确定的风险。 |
看样时间:2021年 4月22日-23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28日17时
竞价时间:2021年4月29 日(星期四)上午10时
联系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12层
联系人:徐先生(华兴拍卖行)、黄女士(华兴公司)
联系电话:0591—87838233、15659767888 (华兴拍卖行) 、
87878234(华兴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