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6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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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开发区平潭工业园龙华药业 21号楼101室招租(五年租赁权)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5-31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1-06-21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龙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 的 |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开发区平潭工业园龙华药业 21号楼101室房产五年租赁权,建筑面积418平方米。 |
实物状况 |
已办产权 |
租赁用途 |
除餐饮娱乐行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限制以外(特别提示:综合办公楼产权性质为工业/办公;参与竞标的,视为已自行向金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了解相关政策并自行负责办理使用租赁物营业所需的各类审批文件)。 |
免装修期 |
三个月 |
租期 |
五年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
按月支付,先交租后使用;逐年递增3% |
租赁底价 |
37620元/月 |
承租方资格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并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在港口集团系统内无不良信誉的单位. |
标的状况 |
空置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17万元 |
竞价方式 |
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 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 |
备注 |
标的物为现状租赁,若该标的物电容量不足,需承租方自行增容(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当);原有水电相关设备若无法使用需重新改造,改造方案需根据出租方标准进行改造(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当);为了配合园区提升改造及市容市貌整体美观,承租方需对标的物外立面进行改造的,改造方案需与整体一致且改造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二、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的状况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所需的各类审批文件和证照。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8.物业管理费:3.5元/月/㎡、电费:1.2元/月/度、水费4元/月/吨。
三、公告期限
公告自2021年5月31日起,期限15个工作日。
拍卖会时间详见拍卖公告,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潘先生 陈先生
联系电话:18659197793 13489999599
监督电话:0591-28309791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43号福建银河花园大饭店16层。
福建省龙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