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5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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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鼓楼区华闽大厦4楼415、416单元公开竞价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0-09-2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0-10-19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任女士 |
联系电话 | 13905026879 |
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5号华闽大厦4楼426室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5号华闽大厦4楼415、416单元;
2.计租面积:50㎡;
3.租赁物现状:出租;
4.租金底价:3200元/月;
5.联系人:任女士;
6.联系电话:13905026879。
二、租赁用途、租金、租期、竞价方式、时间等:
1.租赁用途:办公、培训;
2.租赁底价及递增率:3200元/月,无递增;
3.租赁期限:1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免租期:无;
4.竞价方式:由企业自行组织公开竞价招租,本次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陆佰元整(¥6400),有意竞价者于2020年10月19日15时前向本公司交付竞价保证金;
5.竞价时间:2020年10月20日;
6.租金收缴办法:按照先付后用、每月一付的原则进行,当月租金于每月10日前支付。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
合法存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自然人合伙﹑个体工商户等。
1.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为6400元,中标方违约的该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我司收缴,不予退还。原承租方参与此次竞价的,原租赁押金则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
2.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及有关税费: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为二个月的租金,即“押二付一”。租赁过程产生的由出租方、承租方缴纳的各种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3.该标的物原先即作为办公用途出租,如承租方需要重新装修装饰,应与出租方和大厦物业公司协商确定装修方案;
4.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
5.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不能破坏原有的消防设施;
6.承租方要守法经营,不得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
7.承租方需遵守大厦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有关水电和物业管理费用等事宜由出租方代物业收取;
8.承租方应严格履行双方所签《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五、优先权情况:
租赁期满,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承租方应如期返还。承租方如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参加出租方所组织的公开招租活动,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六、风险揭示:本标的权属清晰,属我司所有,其不动产权证已办理,产权无异议,且不存在抵押担保。
七、监督电话:0591-83362332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5号华闽大厦4楼42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