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5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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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五一南路20号保险大厦福建省科学器材中心一层店面招租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5-04-01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5-04-20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阮先生 |
联系电话 | 87315276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租赁标的:福州市五一南路20号保险大厦福建省科学器材中心一层店面。
2、标的基本情况:
本租赁房产位于福州市五一南路20号保险大厦福建省科学器材中心一层,建筑面积:128平方米,现处于对外租赁状态,租赁期至2015年4月30日,以上租赁物以实物为准。
二、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20480元。
三、租赁用途、租赁年限、租金递增方式、竞价保证金、租金支付方式:
1.租赁用途:办公或经营使用;
2.租赁年限:叁年。自租赁房产交付之日起算;
3.租金递增方式: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
4.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即付首次租金,后续每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
5、税费:租赁过程产生的由出租方、承租方缴纳的各种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四、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二个月的租金,即“押二付一”。
五、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承租方需守法经营。
六、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出租方仅提供现有场地给承租方经营,不承担承租方任何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租赁场地的使用必须符合大楼及楼层的设计承载能力。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2、承租方应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等有关手续,依法诚信经营;负责租赁区域范围内的消防、卫生、规划、环保等所有审批手续的办理;为租赁场所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服从出租方统一管理与监督,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3、出租方按现有条件供水、供电,不承担承租方承租后要求水、电等增容、扩容责任。承租方水费、电费按出租方工程部的流量表计量,由承租方承担,每月5日前收取。公摊费、卫生费及其他管理费等按出租方规定收取。
4、租赁场地的外墙(含外立面)的使用权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需要制作的招牌、广告牌以及外墙附着物等,必须事先书面报经出租方批准同意后, 再报有关部门审批。
5、承租方应承担租赁资产的正常维修维护、消防及安全生产等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租赁区域的消防设备设施应完好接入出租方的消控中心系统,并确保其系统正常使用。因承租方和租赁场地内有关问题造成出租方受到相关部门处罚,责任和出租方相关罚没损失等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的改变或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拆除等以及不可抗力的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承租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交还租赁资产。在结清租金、水电等费用后,出租方仅无息退还承租方租赁保证金及水电费备用金,如遇拆迁,房屋的赔偿、搬迁、奖励、过渡等一切费用都归出租方所有;如遇政府景观工程改造,产生费用和损失由承租方自负。
7、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8、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七、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八、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九、公告期限:2015年4月1日—2015年4月20日。(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九、咨询电话:0591-87315276、87845911、87855200。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