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产权交易中心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着力打造福建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该平台涵盖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林权、农业生产性设施设备等交易品种,能够提供信息登记、挂牌上网、在线竞价、资金交易、权属抵押、金融服务等“一站式”在线交易服务。
建设福建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是畅通农村要素自由流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农村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的重要任务。为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化建设,省产权交易中心切实协助各试点县(区)开展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专项工作。一是确定试点单位,明确交易品种。2022年9月22日省农业农村厅下发《关于确定第一批省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柘荣、松溪、漳浦和华安等县区确定省产权交易中心作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指定交易机构。同时,省产权交易中心协助试点县(区)对试点方案进行了修改,2022年12月省农业农村厅批复了各试点县区的试点方案,明确重点交易品种为土地经营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林权、“四荒”使用权、水域滩涂养殖权等。二是配套综合服务,加强基层力量。鉴于基层各试点县(区)开展农村产权交易业务力量薄弱,当地农业农村局对在当地搭建专业化产权交易服务力量的需求强烈,省产权交易中心为扩大服务半径,弥补地域限制等因素带来的不足,在各试点县(区)加挂办事处和乡镇服务站牌子,并发展经纪机构开展农村产权业务合作,实现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三是推动系统建设,优化交易功能。省产权交易中心按照转受让方需求,并结合二十多年经验,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系统建设,不断优化提升福建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系统的各项功能。四是抓好建章立制,夯实平台基础。为尽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的各项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省产权交易中心结合各试点县(区)具体情况积极编制试点县(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相关制度以及配套的实施细则、交易规则、交易流程、交易合同等格式化文本。
下一步,省产权交易中心将充分发挥平台作用,促进各类农村产权进入市场、阳光交易,盘活农村资产资源,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农民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