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8102 |
---|---|
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杨桥路中闽大厦B#楼1层0101商场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9-2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1-10-21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阮先生、张先生、刘先生、扶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276、87855200、87821179、87845911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一、租赁标的及挂牌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约 (㎡) |
首年月租金挂牌价 (万元)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1 |
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杨桥路中闽大厦B#楼1层0101商场 |
163 |
11.025 |
40 |
1、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杨桥路中闽大厦B#楼1层0101商场,建筑面积约163㎡,产权明晰。租赁标的现处于租赁状态,租赁合同于2021年10月30日到期,原承租户参与竞租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承租权。
以上租赁标的招租以实物为准,具体状况以现场看样为准。若实测面积与本次招租的出租面积不一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若在看样期至租赁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2、(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意向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二、用途、租金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用途:商业经营使用(不得用于经营餐饮、酒店、酒吧、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挪为他用,更不得供第三方使用。
2、租赁期限:3年。自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标的房屋之日起算,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该租赁标的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
3、免租期:无免租期。
4、履约保证金(押金):人民币20万元。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支付。
5、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每个月为一期,自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标的房屋之日起算,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的七日内,支付首期租金,后续每期初7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
6、租金递增方式: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租金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
7、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且能严格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履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四、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承租条件
1、承租人依法诚信经营,要求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对租赁标的的装修事宜,应按《房屋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转租、转让、让其他第三方办理营业执照等方式让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租赁房屋。
3、原承租户参与竞租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承租权。
4、原承租方如在本次参与竞租未能竞得,在合同到期后,享有不超过6个月的搬迁期限。搬迁期限期间原承租方需继续缴纳租金,出租方按原租赁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5、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实际状况以看样为准。若实测面积不足,租金不予调整。套内实际面积以房产现状为准。
6、自标的房屋交付承租方之日起至承租期结束期间,承租方应依据标的房屋所在地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自行与物业公司或供水、供电部门结算并按时支付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有关费用。
7、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产权所有人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公告期限: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2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2年9月15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联系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项目经办人员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7315276、87855200、87821179、87845911;
联 系 人:阮先生、张先生、刘先生、扶女士;
联系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